趙神父講道 2014/05/25
甲年 復活期第六主日
(若14:15-21)
「耶穌對門徒們說:『如果你們愛我,就要遵守我的命令;我要請求父,祂就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,使祂永遠與你們同在:祂是世人所不能領受的真理之神,因為世人看不見祂,也不認識祂;你們卻認識祂,因為祂與你們同在,並在你們內。我決不撇下你們作孤兒;我要回到你們這裡來。』」(若14:15-18)
耶穌向宗徒們預告自己離開世界時,首先說明這是為完成救贖人類的大業,接著說祂先走一步,是為在天上為宗徒和信眾們預備地方,最後更說,自己升天以後,「決不撇下你們作孤兒」,放下宗徒們不管,反之,「我要請求父,祂就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,使祂永遠與你們同在。」
救贖人類的工程,是天主聖三的集體行動:聖父策畫、聖子執行,聖神發揚光大。
聖子耶穌是第一位護衛者:在實際方面,保護信徒不受異端邪說和世俗諸多誘惑所傷害,在心理方面,使他們得到上天的安慰,看見走向天鄉、永遠福樂的道路,認識救恩的真理,獲取永恆的生命。
聖神是「另一位護慰者」。第一位護衛者耶穌,只在世間停留很短的時間,可是人類未來的歷史還很長,需要另一位護衛者在救恩的道路上領導信徒,助祐信徒。第一位護衛者是有血有肉、化身人體的可見實體,第二位護衛者則在冥冥中,以無影無形、神秘的方式助祐信眾,直到世界末日;祂是「真理之神」,使欺騙之王(惡魔),望風逃竄。
要接受這位「真理之神」、「另一位護慰者」,必須具備耶穌所開的條件:「如果你們愛我,就要遵守我的命令;我要請求父,祂就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。」耶穌要求的不只是口頭上的愛和服從,而是以實際行動證明、落實的愛。耶穌說:「那接受我的命令而且遵守的,就是愛我的人;誰愛我,我父也必定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。」(若14:21)就是使「另一位護慰者」聖神住在他內。
一個口頭上說愛父母,行為卻使父母蒙羞的子女,絕對不能稱為真的愛父母。對耶穌的愛也是一樣,要愛耶穌,就必須遵守祂的誡命,並且要向保祿學習,作到:「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,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。」(迦2:20)充分地享受聖神的恩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