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 2014/04/27
甲年 復活期第二主日 (若20:19-31)
一週的第一天黃昏時,門徒們都聚在一起,因為怕猶太人,就把門戶都關上。耶穌來了,站在他們當中,對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說了這話,便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。門徒看見了主,非常歡喜。…十二門徒中有一個稱為雙胞胎的多默,耶穌來的時候,沒有和他們在一起。別的門徒對他說:「我們看見了主。」但是他對他們說:「除非我看見他手上的釘孔,用我的指頭摸那釘痕;用我的手摸他的肋旁,我決不相信」(若20:19-25)
根據五年前的統計,耶穌復活當天共顯現五次,第五次是顯現給門窗緊閉的晚餐廳內的宗徒們,多默當時不在場。八天以後,耶穌在同一地點再次顯現,這次多默也在場,是他第一次看見復活的耶穌。
過了八天,門徒們又在屋子裡,多默也和他們在一起。門戶都關著,耶穌又來了,站在他們當中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然後對多默說:「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裡來,看看我的手罷!伸出你的手來,摸摸我的肋旁,不要作沒有信德的人,而要作個有信德的人。」多默對祂說:「我的主!我的天主!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因為看見了我才相信嗎?那些沒有看見就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!」(若20:26-29)
多默對復活的不信,及他對復活證據的大膽要求,是若望福音的獨家報導。這是一件大事,其他三位福音作者應當也都知道,但都未加報導。根據推測,可能是因為前三部福音問世時,多默還活著,不方便公布他的「醜聞」;若望福音在第一世紀末發表時,多默已經過世,就不必再避諱了。
其實,多默的不信,對後代信徒的信仰,大有助益。聖額我略說:「這位宗徒的不信,比瑪達肋納的那種熱烈信心,更有助於我們的信德。」宗徒們對復活多半不敢相信,而是鐵一般的事實,使他們不得不信。對耶穌復活的信仰既是他們自己信仰的基礎和重心,也是初期教會福傳的動力及主要內容。正如聖保祿所說的:「假如基督沒有復活,那麼,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,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。」(格前15:14)因此,宗徒們為給耶穌的復活作證,不惜赴湯蹈火。
多默對耶穌說:「我的主!我的天主!」多默摸到的是耶穌手上的釘孔、肋旁的傷口,而他所相信的卻是復活的主、天主。聖奧斯定說:「多默所看見的,所探索的,是真人;但他信的,是看不見的,探不著的真天主。」
耶穌在門徒面前還行了許多其他的神跡,沒有記在這部書上。所記錄的這些,是要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,是天主子;並使你們信了的人,賴祂的名而獲得生命。(若20:30-31)
關於多默的事,大家都十分熟悉了。現在再就福音中的其他兩點,簡單加以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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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宗徒們因為怕猶太人,門窗緊閉,但耶穌仍穿牆而過,來到最後晚餐廳裡。今天已經是耶穌復活後,第二次穿牆進入了,第一次是復活當天晚上。不但耶穌的身體可以穿越牆壁,任何復活後的身體都享有同樣的特性,所謂的「神透」,另外還有其他三項特恩,即「神光」(神智)、「神速」、「神健」,肉體不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,不但不會生病,還非常聰明。
第二,耶穌復活後第一次顯現給宗徒們時說:「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得赦免;你們不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不得赦免。」(若20:23)天主教主張這就是耶穌建立告解聖事(告明、解罪),並且表示聽告解的主教、神父,對赦不赦罪有裁量權。神父要先知道是甚麼罪,才能決定是否可以赦免;要知道是甚麼罪,「告明」則是必需的。基督教否定告解聖事,就是否定耶穌親自公開授予宗徒和他們繼承人的使命和權限。
你們要像初生的嬰兒,渴望得到靈性的純奶,使你們靠著它生長,以得救恩。(伯前2: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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