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 2014/09/28
甲年 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(瑪21:28-32)
耶穌對司祭長和民間長老說:「你們以為怎樣?從前有一個人,他有兩個兒子,他對大兒子說:『孩子!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工作罷!』他回答說:『我不去。』但是後來後悔了,就去了。他對第二個也說了同樣的話,第二個回答說:『父親,我去。』後來卻沒有去。這兩個人哪一個履行了父親的意願呢?」他們說:「大兒子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稅務員和娼妓要比你們先進天國。若翰來到你們這裡,履行了正義,你們不信他,稅務員和娼妓倒信了他;你們看見了以後,仍然不悔悟,還是不信他。」
今天的比喻,意義非常清楚:猶太宗教領袖(司祭長和民間長老)代表口頭答應天主的指示,但不去實行的人;罪人(稅務員和娼妓)代表口頭拒絕,但實際卻遵行天主旨意的人。
耶穌並非誇讚其中哪一種人,兩者都不是理想兒子的典型,都不是父母心目中理想的兒子;但兩相比較,其中一個終於實行父親旨意的,總比只是口頭答應,而什麼都不作的好。耶穌要強調的是:行為比言語重要。理想的子女是欣然接受指示,而又認真執行的孩子。
世間有兩種人:一種口頭很甜,外表一片和善親切,但一切都只是表面文章,無論對天主或人,都什麼也不作。另外一種人,表面沒那麼和善可親,一副硬漢的樣子,但心地善良,會私下作善事,好像怕人發現的樣子。
有些人滿口仁義道德,嚴以待人,卻寬以律己,只會唱高調,給人講宗教,講福音,自己卻不去實踐。有些人不會講什麼崇高道德理想,也不會去批評他人。自己有機會卻會默默行善,不欲人知。
今天的比喻告訴我們,口頭上對天主的唯唯諾諾,態度恭謹,都不能替代實際的行為。沒有行動的承諾,只是空談,只是謊言,只有行動才能證明人對天、對人的誠意:所謂的「恭敬不如從命」。
成見使人盲目:猶太宗教領袖自以為是,不知反省,結果一錯再錯,執迷不悟,不肯接受耶穌的福音。
罪人(稅務員和娼妓)深知自己不堪,對不起天,也對不起人。悔改使這些人承認己罪,皈依天主,終於接受了基督的福音,獲得了救恩。這正是比喻中兩個兒子下場的不同。
天主隨時隨地都會向我們有所指示;是否正面回應,而予以實踐,全在我們自己。
我們要努力做個理想的兒子:既恭謹地、欣然地回應天主的指示,而又認真地、積極地去加以實行。
耶穌說:「我是道路、真理和生命,除非經過我,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若14: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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