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 2015/02/15
乙年 常年期第六主日(谷1:40-45)
那時候,有一個痲瘋病人來到耶穌跟前,跪下求祂說:「只要你願意,就能使我潔淨。」耶穌動了憐憫的心,就伸手撫摸他,對他說:「我願意,你潔淨罷!」痲瘋病立刻離開了他,他就潔淨了。然後,耶穌立刻催他走,並嚴厲警告他說:「當心!不要告訴任何人,只要給司祭檢查,然後要依照梅瑟所規定的獻上祭物,好向大家證明你已經是潔淨的了。」但那人一出去,便開始到處宣揚這件事,以致耶穌不能再公開進城,只好留在外邊荒野的地方;然而人們還是從各處來到祂那裏。
上主日福音最後說:「於是耶穌到加利肋亞各地,在他們的會堂裡宣講,並驅逐魔鬼。」今天耶穌治癒痲瘋病人的奇蹟,大約就發生在這段時期裡。這期間,耶穌行了很多奇蹟,治好很多病人,馬爾谷之所以特別選擇治癒痲瘋病人的奇蹟,加以記載,是因為痲瘋病在舊約時代,被視為是最可怕、最醜陋、最不潔的病症,感染性很強,而且是絕症,無藥可醫;以當時現世報的觀點,認為這是天譴,患病的人不但被視為身體上有病,而且靈魂上也有病,所以說痲瘋病人不潔,具有雙重意義,不但身體不潔,具高度的傳染性,而且靈魂也不潔,道德上大有問題。又因為它是絕症,所以病人被隔離,不能與人接觸,不許接近正常人。舊約裏對這些人有嚴格的規定,可參考肋未紀第十三章,47至59節。
對於一個患痲瘋病的人,萬一獲得痊癒,舊約上也規定了取潔儀式,肋未紀第十四章說:「上主訓示梅瑟說:『關於痲瘋病人取潔之日應守的法規如下:應引他去見司祭,司祭應到營外查看,…那取潔的人洗滌自己的衣服,剃去身上所有的毛,用水洗澡,這樣就算潔淨了。…到了第八天,他應帶兩隻無瑕的公羔羊,一隻一歲的無瑕母羔羊,…,如果他貧窮,手中財力不足,可拿一隻公羔羊作贖過祭,…和按財力所能備辦的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。』」(肋14:1-32)禮儀相當繁瑣。耶穌對獲癒的痲瘋病人所作的要求,就出自此處,耶穌說:「只要給司祭檢查,然後要依照梅瑟所規定的獻上祭物,好向大家證明你已經是潔淨的了。
」
對於耶穌治癒痲瘋病人的事蹟,可以綜合以下三點:
1.
嚴格來說,病人和耶穌都違背了舊約法律的規定:病人應遠離群眾,不能
接近耶穌;耶穌更不准用手撫摸他。
但以耶穌的觀點,愛德至上,可以勝過舊約裡的法規。
2.
痲瘋病人在耶穌眼中只是一個患病的可憐人,沒有道德上或人格上的不潔
問題;至於被傳染與否,更不在耶穌考慮的範圍內。
3.
治癒後,耶穌依舊叫他按舊約的規定辦理一切,以便能重新融入社會。
這也說明了耶穌的三大特點:
1.
同情心、慈悲心。
2.
能力超凡,僅以「我願意,你潔淨罷!」簡短的一句話,就治好了痲瘋病
絕症。
3.
智慧:為使痊癒的人重返社會,被他人接受,仍照一般人的認知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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