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 2015/03/15
乙年 四旬期第四主日(若3:14-21)
耶穌向尼苛德摩說:「梅瑟在曠野裏怎樣高舉了蛇,人子也該怎樣被舉起來,使所有信祂的人,在衪內得到永生。」(若3:14-15)
人的永生 、超性的生命,是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換來的。梅瑟懸起銅蛇,是耶穌被高懸在十字架的預象。被毒蛇咬傷的人,瞻望銅蛇就可痊癒。同樣,被魔鬼咬傷的人,犯罪的人,瞻望十字架上的耶穌,靈魂就得痊癒。匝加利亞先知早已預言:「他們要瞻望他們所刺透的那一位。」(匝12:10)
使被咬的人痊癒的不是銅蛇,而是叫猶太人豎立蛇為象徵的天主;使人獲得永生的是十字架上的耶穌,因為祂就是天主。
舊約原是禁止製造神像的(申4:15-16),因為天主是無形的神體,是看不見的。然而,也有例外,如天主叫梅瑟高舉銅蛇,以及用天使的像裝飾聖器和聖殿等。
戶籍紀上記載:「(以色列子民)抱怨天主和梅瑟說:『你們為什麼領我們由埃及上來死在曠野?這裡沒有糧食,又沒有水,我們對這輕淡的食物已感厭惡。』上主遂打發火蛇到人民中來,咬死了許多以色列人。人民於是來到梅瑟前說:『我們犯了罪,抱怨了上主和你;請你轉求上主,給我們趕走這些蛇。』梅瑟遂為人民轉求。上主對梅瑟說:『你做一條火蛇,懸在木竿上;凡是被咬的,一瞻仰牠,必得生存。』梅瑟遂做了一條銅蛇,懸在木竿上;那被蛇咬了的人,一瞻仰銅蛇,就保存了生命。」(戶21:5-9)
天主也指示梅瑟,在約櫃的蓋子上,用兩個天使雕像做裝飾:「用純金做贖罪蓋,長二肘半(約112公分),寬一肘半(約67公分)。在贖罪蓋的兩端用鎚工造一對金革魯賓,在這端做一個革魯賓,在那端做一個革魯賓,應使兩端的革魯賓與贖罪蓋連在一起。革魯賓的翅膀應伸開遮住贖罪蓋;他們的臉彼此相對,面朝贖罪蓋。」(出25:17-20)
厄則克爾書上描繪的聖殿內部,也有很多革魯賓的雕像(則41:17-20)
舊約裡的銅蛇做為象徵,或用天使的雕像和聖經上事蹟的畫像,做裝飾用是許可的;一旦把它們當神明膜拜,則嚴格禁止。梅瑟豎立的銅蛇,一直保留在聖殿裡,近五百年之久;一旦以色列人向它焚香,就被希則克雅王打碎了,而且聖經上說:「希則克雅行了上主視為正義的事。」(列下18:3)
在西乃山上,是看不見的天主,人無法呈現祂的形貌。降凡的天主耶穌已取了人形,是看得到、摸得到的,因此,從教會初期,就開始採用畫像。逐漸教堂內繪製了各種聖像,各種耶穌像:從嬰兒時期到被釘在十字架上;也出現聖母抱耶穌、三王來朝、以及聖經的故事。這些像是在幫助信徒瞭解聖經的啟示。後來這風氣漸漸普及,信徒也對這些像起了恭敬之心。
恭敬聖像自然不是恭敬這些用不同材料製成的聖像本身,而是恭敬這些像所呈現的耶穌、聖母或聖人。教會初期,猶太教的會堂裡也出現許多有關舊約內容的繪畫,為幫助人瞭解,並激起人的熱情。
天主教東方禮儀的教堂內,聖像的數量,遠比我們拉丁禮儀裡的多。十一世紀從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東方正教裡,也到處是聖像。十六世紀與天主教分開的基督教,又恢復了舊約初期的作法,堅決主張不能有任何畫像或塑像,連十字架上的耶穌像都不許呈現出來,而只剩十字架。沒有耶穌的十字架只是刑具或飾品,意義更不明確了。
「天主這樣愛了世人,竟賜下了祂的獨生子,使凡信衪的人不致喪亡,反而獲得永生。因為天主派遣聖子到世界上來,不是為定世人的罪,而是要世人藉著衪而獲救。信衪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已經定了罪,因為他們沒有信從天主獨生子的名字。他們被定罪的原因是這樣的:光明來到世界上,世人卻愛黑暗,而不愛光明,因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。的確,凡是作惡的都憎惡光明,也不來接近光明,免得他的惡行暴露出來。然而,履行真理的卻來接近光明,為了顯示出他的行為是在天主內完成的。」(若3:16-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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