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2013/06/16
常年期第十一主日
愛的多,得赦免也多 (路7:36-8:3)
「那時候,有一個法利塞人,請耶穌同他吃飯。這時,有個婦人,是城中的罪人,帶著一玉瓶香液來,站在耶穌背後,靠近耶穌的腳,哭了,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,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熱切地口親耶穌的腳,然後抹上香液。那請耶穌的法利塞人見了,就心裡想:『這人如果是先知,他必定知道這個摸他的人,是怎樣的女人:她是個罪婦。』」
法利塞人西滿以為耶穌不知道觸摸她的女人是怎樣的人,所以認為耶穌不是先知。然而,事實正好相反,耶穌不但非常清楚這個女人的來歷,甚至連西滿在想甚麼都完全知道。為了教育西滿,因此設了一個比喻:「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:一個欠五百『德納』,另一個欠五十。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,債主就開恩,赦免了他們兩人。」耶穌問西滿:「他們中哪一個更愛債主呢?」西滿回答說:「我想是那多得赦免的。」這是耶穌所設比喻的唯一答案。
「這婦人的許多罪,都得到赦免,因為她愛得多;但那少得赦免的,是因為愛得少。」
西滿完全忽略了待客之道(沒給耶穌洗腳、行接吻禮、用油抹頭…),他以先入為主的主觀判斷來審斷、懷疑耶穌。對耶穌的態度,連基本的禮貌都沒有,自然更談不上愛了!
耶穌指出西滿的盲目,凸顯出自大與驕傲的蒙蔽心靈。
耶穌提醒我們:最大的罪就是「自認無罪」,西滿可能正是一個自以為是的法利賽人,覺得自己高人一等,認為自己沒有罪。
偉大的聖人與此,恰好相反,他們對罪惡非常的敏感,不願有絲毫得罪天主之處,因此總在自省中看到自己的軟弱,認為自己是大罪人。
聖保祿在弟茂德前書裡說:「耶穌到世界上來,是為拯救罪人,而我就是其中的罪魁。」(弟前1:15)
聖五傷方濟各也說:「世間最不堪、最可憐的罪人,就是我。」
以保祿的忠信,與聖方濟各的謙遜,尚且自認為是大罪人,更何況我們這些平凡的小人物,能不戒慎自省嗎?
懺悔的心,能開啟天主寬恕之門;自以為是,卻使寬恕之門關閉。
罪惡蒙赦免,過犯得遮掩的人,是有福的。
上主不歸咎,心中無詐欺的人,是有福的。(詠32:1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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