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2013/09/01
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(路14:1,7-14)
「安息日,耶穌進了一個法利塞人首領的家中吃飯;他們就留心觀察他。」(路14:1)
今天的福音記載一個法利賽的首領請耶穌吃飯。路加福音在14章第1節交代當時耶穌被請的背景:首先,邀請的人是一個"法利賽人的首領",在社會上比較有地位,並且是富有的人。其次,時間是在"安息日"。法利賽人非常的吹毛求疵,在安息日是不能夠治病或做任何事的。耶穌偏偏在安息日常顯奇蹟治病,法利賽人認為這是罪大惡極之事。第三點,就是交代法利賽人請耶穌的"動機"是為了觀察耶穌。
「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症的人。耶穌對法學士及法利塞人說道:『安息日許不許治病?』他們都默然不語。耶穌遂扶著那人,治好他,叫他走了。」(路14:3-4)
法利賽人首領請耶穌吃飯不是出於友情或善意,而是要從耶穌的言行裡挑毛病來攻擊祂。福音中常敘述法利賽人想盡辦法挑耶穌的毛病,耶穌今天就向他們提出挑戰。耶穌在安息日被邀請赴宴,祂知道法利賽人認為在安息日絕對不能夠治病,偏偏就治好了一個患水腫的病人。
「耶穌注意到被邀請的人,如何爭選首席,便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說:幾時你被人請去赴婚筵,不要坐在首席上,怕有比你更尊貴的客人也被他請來,那請你而又請他的人要來向你說:『請讓座給這個人!』那時,你就要含羞地去坐末席了。」(路14:7-9)
法利賽首領和被邀請的客人想觀察耶穌,耶穌也在觀察他們,並對他們的作為施以機會教育,提出品德和宗教方便的兩項原則。
第一、滿招損謙受益:「凡自高自大的必被貶抑,凡自謙自卑的必被高舉。」這是為人的一項原則,耶穌不厭其煩地一再重申:路加福音第18章第14節幾乎用了同樣的話:「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。」瑪竇福音第23章第12節也用了同樣的文字。其他如瑪18:4;路1:52,53;羅12:3都提出相同的原則。斐理伯書第2章1至11節,更是耶穌以身作則,實踐謙遜原則的很好事證:「如果你們在基督內獲得…愛的勸勉,…不論作甚麼事,…不求虛榮,只存心謙下,彼此該想自己不如人。…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:祂雖具有天主的形體,並沒有使自己與天主同等,為應當把持不捨的,卻使自己空虛,取了奴僕的形體,與人相似,形體也一見如人;祂貶抑自己,聽命致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為此,天主極其舉揚祂,賜給了祂一個名號,超越其他所有的名號,致使上天、人間和地下的一切,一聽到耶穌的名號,無不屈膝叩拜。」耶穌以身作則,因此天父高舉祂,賜給祂一個名號,任何人聽到都要俯首膜拜。
第二、實行愛德方有賞報:法利賽首領邀請赴宴的客人,都是有錢有勢、自命不凡、爭坐上位的人。親朋好友間彼此請客,禮尚往來,固屬好事,但談不上甚麼功德。要修德立功,就要請那些弱勢的、貧窮的、無力回報的人。如此動機,純屬敬天愛人,這樣的心情和行為,才稱得上善行,才有屬靈的功勞。
「耶穌向請他的人說:幾時你設午宴或晚宴,不要請你的朋友、兄弟、親戚及富有的鄰人,怕他們也要回請而還報你。但你幾時設筵,要請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人。如此,你有福了,因為他們沒有可報答你的;但在義人復活的時候,你必能得到賞報。」(路14:12-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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