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2013/09/08
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(路14:25-33)
今天福音的背景是在耶穌傳教的末期,由加里肋亞往耶路撒冷去就義的路程上。耶穌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時間不多,然而「莊稼多,工人少」,因此積極的要爭取更多門徒,且立下了成為「門徒」的條件:全犧牲、全奉獻。
「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」(路14:33)
福音的開場寫道:「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。」(路14:25)
與耶穌同行的人大約可分為三類,讓我們反省看看我們自己是屬於哪一種人。
第一種是湊熱鬧的人,哪裡人多就去哪裡。他們既不相信耶穌是降凡的救世主,當然更談不到為耶穌效勞。
第二種人稱為「信徒」,相信耶穌是救世主;為自己得救所需要的基本教規,也會遵守。然而他們的生活重心是家庭、事業、財富;有閒的時候才會從事一些使徒的工作。所以在價值觀的排序上,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姊妹,總比福傳工作優先。
第三種是耶穌今天所說的「門徒」,是「跟隨耶穌,愛耶穌勝過愛自己父母,…甚至自己性命的人。」是為了參與耶穌的救贖工程,不惜吃苦耐勞,背十字架,而且終身放棄一切的人。放棄家庭、親人、興趣、專長、時間、意志、享樂和生命。他們的生活重心只有一個,就是幫助人得到救恩。為完成這項使命,哪裡需要他們,他們就往哪裡去。一切由上司視需要做安排,自己不作選擇,理論上也不能選擇。
「如果誰來就我,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不論誰,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後面走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6-27)
雷鳴遠神父給修會的座右銘是「全犧牲、真愛人、常喜樂。」全職、獨身的神職人員,連自己的意志都擺上,他們是隨處為家的人,愛耶穌甚過愛父母、親人,甚至自己的性命。
十幾年前,一位保祿孝女會的唐修女常到本堂參加彌撒,她是美國人,說起國語來洋腔十足,不很流利。唐修女是英國文學碩士,但她的日常工作卻是在保祿書局賣聖物,沒有機會發揮她的專長,這是人才浪費嗎?很多有博士學位的神父、修女都在堂區服務,這是大才小用嗎?一般世俗的想法也許認為可惜,認為這是浪費人才,然而,這是他們的自由選擇,是為做耶穌門徒的必要條件。要做門徒,就要一切以耶穌的要求為優先,以人靈的得救為重心。
耶穌的結論很清楚:「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」(路14:33)「有耳聽的,聽罷!」(路14:35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