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神父講道 2014/10/05
甲年 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(瑪21:33-43)
耶穌對司祭長和民間長老說:「從前有一個家主,栽種了一個葡萄園…,把它租給佃戶,就離開了本鄉。快到收成的時候,園主派僕人到佃戶那裡去收果子。佃戶抓住了僕人,鞭打了一個,殺了一個,又用石頭打死了另一個。家主又派一些僕人去,人數比以前還多;佃戶也照樣對待了他們。最後,他派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,說:他們定會尊敬我的兒子。但是佃戶看見是他的兒子,就彼此說:這是繼承人;來!我們殺了他,就能得到他的產業。於是他們抓住他,把他推到園外殺了。那麼,葡萄園的主人來到時,要怎樣對待那些佃戶呢?」
上主日耶穌用兩個兒子的的比喻,譴責猶太宗教領袖只說不作。
今天再用佃戶比喻,譴責猶太宗教領袖的殘忍,忘恩負義,謀害先知,還要殺掉降生人間的天主子。聽比喻的司祭長和民間長老,對比喻的意義瞭然於胸:家主就是天父,設備完善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民族(依5:7),佃戶就是受託管理以色列民族的司祭長、經師和長老,前後派去的僕人就是歷代的先知和聖賢,獨生子自然是耶穌。
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,不是很好的居住地,所以很多園主把園子外租,自己到外國去住,只派人收園租,好像有些住在外國的台灣人,收取房租一樣。園租可以用三種方式交付,簽約時訂定:現金、定量收成,或收成的百分比。
派去的先知們既受殺害,可見派獨生子去風險極高。但天主為救贖人類,仍冒獨生子殺身成仁的危險,降來人間:這表示天主愛人已經到了失去理智,幾近瘋狂的地步。比喻告訴我們,耶穌清楚知道降來人間的結局,但仍心甘情願地降來,以自己的性命作為人靈的贖價。
佃戶殺害嗣子,意圖霸佔家主的產業,反招殺身之禍。大司祭蓋法說讓一個人代以色列民族死更好(若11:47-50),結果一樣招致祖國的滅亡(公元70年)。
耶穌自己並未說明園主要如何對待佃戶;答案是司祭長和民間長老自己提出的:「他要毫不留情地消滅那些惡人,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繳納出產的佃戶。」
耶穌於是說:「因此,我對你們說:天主的國,必從你們手中奪去,而賜給那結果子的外邦人。」(瑪21:41-43)
首先天主把葡萄園(天主的選民以色列)託給猶太宗教領袖管理,完全信賴他們,並不親自加以監督。這種信任為他們是很大的光榮,他們卻未加珍視。天主一而再,再而三地容忍他們,他們卻固執於惡,連天主親自降凡,都不能感化他們;天主終於不得已,不能不把園地收回來,交給外教人。
天主也把設備完善的葡萄園交給我們每個人,給我們豐富的恩寵和助佑,使我們接受福音,獲得救恩。但天主也完全尊重我們的自由,是否善用天主的恩寵,則完全由我們自己決定。但是,天主終有忍無可忍的一天,假如我們一再辜負天主的恩寵,天主終於要收回祂的恩典。所以,我們要深加警惕,不要讓天主把設備完善的葡萄園,從我們手中奪去。
「你們要以柔順的心,接受那種在你們心裡的道,因為它能拯救你們的靈魂。」(雅1: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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