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9日

趙神父講道20141019常年期第29主日

趙神父講道 2014/10/19


傳教節 (參路1911-28)

    拉丁文彌撒最後的一句話是:Ite,Missa estMissa「彌撒」兩個字便成了全部祭禮的名稱。現在台灣用的是:「彌撒禮成,你們去傳佈福音吧!」彌撒最後給教徒的使命是:去傳佈福音。
    教會要教友每個星期的開始、星期天,參加彌撒,祭天大典,與信眾共融,一齊宣認信仰,在靈性方面充實自己,增強宗教的虔誠及天主的恩寵,提高把好消息,最好的消息使人得救的福音,傳佈給他人的熱忱與使命感。參加主日的彌撒不但要充實自己,自己充電,獲取豐富的恩寵,更要「把好東西跟好朋友分享」,利己及人,兼善天下,把救恩的訊息傳佈出去。
    今天傳教節,台灣教會用耶穌講的「銀幣的比喻」,警惕我們,不要把天主的恩典藏起來,而不善加利用,不事生產。思高聖經把比喻中的銀幣音譯為「米納」;為使大眾易懂,彌撒經本裡把「米納」改為十個銀幣。

    耶穌講了一個比喻說:「有一個貴族,要到遠方去取得王位後再回來。他將自己的十個僕人叫來,交給他們每人一百個銀幣,囑咐他們說:『你們拿去做生意,等到我回來。』他得了王位回來了,便傳令召集那些領了錢的僕人,想知道每個人做生意賺了多少。第一個前來說:『主啊,你的一百銀幣又賺了一千。』主人說:『好,善僕!你既然在小事上忠心,你有權管理十座城。』第二個前來說:『主啊,你的一百銀幣又賺了五百。』主人說:『你也要管理五座城。』另一個前來說:『主啊,你看,你的一百銀幣,我收存在手帕裡。』
主人說:『惡僕!你為什麼不把我的錢存入銀行裡,等我回來時,可以連本帶利取回來?』主人便對侍衛說:『把那一百銀幣奪過去,給那有一千的。凡是有的,還要給他;那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。』」(1911-26)
   
    賺一千的,即賺資本額十倍的,管理十座城,就是得十倍的賞報;賺五百的,即賺資本額五倍的,管理五座城,得五倍的賞報;那沒賺錢的,連他的資本也要收回。
    耶穌給了我們每個教友基本的資金:信仰及得救的訊息和方法;是否利用這資金去生產獲利,把福音的好消息傳給他人,使更多的人得到救恩,直接關係我們自己的得救,「因為凡是有的,還要給他」,凡有獲利的,天主會給他更多的資本;「那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」,不事生產的,連自己的救恩都將被奪去。這種處理方式,似乎不合常理,但這卻是精神資產的正常現象。
    瞭解聖多瑪斯的理論,就會對耶穌的說法豁然開朗。聖人將資產分為物質和非物質的,即精神的、屬靈的。把物質的資產給人,自然自己的越來越少;但精神的資產不然,越給人,自己的越多。把書或錢給人,自己的當然越來越少;但是把學問、知識或救恩給人,自己的學問和救恩卻會大量增長,所謂教學相長的道理,就在於此。
    聖奧斯定的名言呼應了耶穌銀幣的比喻;聖人說:「你只能一個人下地獄,你不能單獨一個人進天堂。」如果我們連一個靈魂都沒有幫助得救,我們就沒有資格單獨一個人進天國。這很可怕的警語,值得我們警惕與深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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