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4日

趙神父講道20140330四旬期第四主日

趙神父講道 2014/03/30
甲年   四旬期第四主日 (9:1-41)

    宗徒們受傳統「現世報」觀念的影響,認為人遭受苦難是因犯罪而受到天譴,因此當他們見到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,便自然問耶穌說:「是誰犯了罪?是他,還是他父母,竟使他生來雙目失明呢?
    古希臘部分哲學家和柏拉圖認為靈魂在人出生以前,早就存在,並且可能已經犯了罪。因為靈魂與肉身結合時,已是帶罪之身,所以胎兒本身就是罪人,因此,一出生就雙目失明,是犯罪的結果。
    耶穌答說:「不是他,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,而是天主要在瞎子身上顯示祂的作為。」耶穌既否定了靈魂先在的理論,也否定了罪刑遺傳及現世報的傳統說法。
    天主教的信仰認為,每一個人的靈魂是在母胎受孕的那一刻開始被創造的,只有開始沒有終結,直到世界末日,不會輪迴到其他人身上。嬰孩是純潔的,直到六、七歲有道德意識時才有可能會犯罪。有些教友信仰虔誠,常念經祈禱,然而當遭受病苦時,卻質問天主為何要懲罰他?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。
    天主的作為是使不幸的人顯示自己對天主的信仰。順境中信天主很容易,逆境時仍對天主信心堅貞,才真正顯示出信仰的偉大。當巨大的困難和痛苦排山倒海而來時,一個無信仰的人會完全崩潰;但一個有信仰的人,卻會表現出超人的抗壓力與信心,以行動為信仰作證,而光榮天主。
    福音描述得很生動:「法利賽人再把那先前瞎眼的人叫過來,對他說:『歸光榮於天主罷!我們知道耶穌是個罪人。』那人回答說:『祂是不是罪人,我不知道;我只知道一件事:我本來是個瞎子,現在我能看見了。』他們又問他:『祂給你作了甚麼?祂是怎樣開了你的眼睛呢?』他回答說:『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,你們不聽;為什麼現在又要聽呢?莫非你們也願意做他的門徒麼?』他們辱罵他說:『你去做祂的門徒好了!我們是梅瑟的門徒。我們知道:天主曾給梅瑟說過話;至於這個人,我們根本不知道祂是從那裡來的。』那人回答說:『這真是奇怪!你們竟不知道祂是從那裡來的,祂卻開了我的眼睛。我們都曉得天主不會俯聽罪人的祈求,只垂聽那恭敬天主、承行祂旨意的人。自古以來,從沒有聽過,有人治好了生來的瞎子。這個人若不是從天主那裡來的,祂必什麼也不能作。』他們就辱罵他說:『你這完全生長在罪孽之中的人,竟敢來教訓我們麼?』就把他趕出去了。」(9:24-34)
    耶穌不但開了瞎子肉身的眼目,更開了他靈性的眼目。瞎子因為給耶穌,也給自己的信仰作證,而遭法利賽人的羞辱,這使他更接近耶穌,更堅定自己的信仰,更忠於自己,不顧任何人的反對。
    為信仰作證可能換來譏諷、嘲笑和迫害,得到的卻是與耶穌的親密,對耶穌更深的認識。瞎子的信仰也和井旁的撒瑪黎雅婦人一樣,從稱耶穌為「他」,而「先知」,而「天主子」,而跪下朝拜了耶穌。
    凡與耶穌相遇的人,就要作個重要的選擇:如果人在耶穌身上看不到任何可取的,值得驚嘆的,值得敬愛之處,他就自己判了自己的罪。反之,如果他認定耶穌值得崇敬、值得愛慕、值得信仰,他便是走向天主;自認無知盲目,渴望更認識耶穌的人,就會眼目大開,認識真理。凡自認已經非常認識耶穌和真理的人,自認明目的人,卻是真正盲目而不可救藥的。法利賽人的知識只使他們自大,而固執已見,拒絕接受耶穌。
    今天福音中耶穌的結語,值得深省「我到這世上來,是為了審判:使瞎眼的能夠看見;那能看見的,反而成了瞎眼的。」(939)
    瞎子因為心地善良,終於獲得光明;法利賽人居心不良,拒絕光明,犯了英國著名學者紐曼主教所謂的「違反光明的罪」。
    人因為犯罪,使自己蒙蔽,成為瞎子;只有擺脫罪惡,接近天主,才能復明,獲得信仰之光,因此聖額我略齊盎聖奧斯定稱受洗的人是「蒙光照的人」。

    耶穌是世界之光,只有祂能給人類真光。

沒有留言: